辞职了,失业金能领吗?社会基本保险包括养老保险、医疗保险、失业保险、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。相当来说,大家对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不会太陌生,但失业保险因限制多,用的机会较少,所以很多人不太了解。趁这个机会楚汉网的小编为大家答疑解惑啦!
辞职了,能领武汉失业金吗?领取武汉失业保险金的条件及标准
一、为什么离职了不能领取失业金呢?
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,劳动者跳槽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。在更换工作的间隙,往往会有一段失业的时间。那符合什么条件才能领取失业保险呢?
楚汉网的小编提醒您,必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才能领取:
1.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;
2.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;
3.已经进行失业登记,并有求职要求的。
由此可见,如果参保不满一年,就不能领失业金,如果因个人意愿主动辞职,也不能领取。
二、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享受哪些待遇呢?
1. 领取失业保险金
失业的参保人办理了失业金的申领手续后,可按月领取失业金,最少可领取2个月,最多可领取24个月。
2. 不需要缴纳医保费用但可享受医保待遇
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,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,由失业统筹基金支付医疗保险费用,个人不需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,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。
三、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标准?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》第四十七条规定,失业保险金的标准,由省,自治区,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,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,目前武汉市中心城区失业人员领取标准为每月1488元。
四、终止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情形有哪些呢?
1.重新就业;
2.应征服兵役;
3.移居境外;
4.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;
5.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;
6.无正当理由,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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